大同老城区、御东多达二十一个地块即将启动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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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早讯:
山西推出电子居住证,如何申领、效力如何?一文了解!
 
 
即日起,山西在全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7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的有关情况。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相比有哪些不同,如何申领?一起来看!
 
01
式样和内容
 
电子居住证登载了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人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与实体居住证登载信息一致。此外,电子居住证新增了二维码核验信息,通过扫描电子居住证的二维码,用证单位可以核验居住证的真伪,避免伪造、变造居住证问题的发生。
 
02
使用效力
 
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后,实行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并行使用模式,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流动人口持有电子居住证与持有实体居住证享有同等权利。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用证单位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的,当事人可直接出具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展示的电子居住证,相关部门和用证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电子居住证。
 
03
申领和展示
 
申领居住证后,登录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后,点击“民生警务”栏目,进入“流动人口服务”菜单,即可查看、展示、下载本人的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的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每年进行居住证签注后,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会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
 
根据《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7号),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参加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合法权益,以及接受义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土地早讯:
 
大同老城区、御东多达二十一个地块即将启动土地征收~~~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城征启公告〔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水泊寺村,东至:太和路,南至:天泰街,西至:永安路,北至:西京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水泊寺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28.44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海力村,东至:文瀛北路,南至:云山街,西至:现状住宅,北至:云州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海力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6.53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3、地块三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牛庄村、西坟村,东至:永安路,南至:文盛街,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现状空地。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牛庄村、西坟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8.37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4、地块四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东王庄村、沙岭村、石家寨村,东至:现状空地,南至:在建道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同文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东王庄村、沙岭村、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2.85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5、地块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东王庄村、石家寨村,东至:文瀛南路,南至:在建道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同文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东王庄村、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1.37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6、地块六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古城村、西坟村,东至:现状空地,南至:文盛街,西至:现状道路,北至:北环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古城村、西坟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7.9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7、地块七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石家寨村,东至:现状空地,南至:南环东路,西至:文瀛南路,北至:石家寨旧村。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20.43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8、地块八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沙岭村、石家寨村,东至:现状空地,南至:在建道路,西至:太和路,北至:同文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沙岭村、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9.74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9、地块九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曹夫楼村,东至:现状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便民市场(文兴路),北至:曹夫楼翰林苑B区南侧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曹夫楼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0.63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10、地块十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牛庄村、西坟村,东至:大同市铁一中西墙外空地,南至:文盛街,西至:现状空地,北至:北环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牛庄村、西坟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2.36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11、地块十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石家寨村,东至:现状道路,南至:农村道路,西至:石家寨村,北至:恒安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66.5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均为大同市政府拟收储土地,属于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均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平城区自然资源局水泊寺国土所将会同水泊寺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述地块涉及权属的各村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水泊寺国土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执行,如果在此期间省政府公布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则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平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现场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拟征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强
电话:0352-5353155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 9 日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城征启公告〔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新旺乡永久村,东至:滨河路,南至:御河南路,西至:兴云街,北至:兴云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新旺乡永久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7.99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新旺乡和平村,东至:同馨小区,南至:同泉里厚街,西至:振华路,北至:同馨小区。
拟征收土地权属:新旺乡和平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3.72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3、地块三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周家店村,东至:万城生活广场,南至:万城生活广场,西至:南环西路,北至:开源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马军营乡周家店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6.05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4、地块四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东王庄村、石家寨村,东至:柳莺路,南至:现状空地,西至:现状空地,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东王庄村、石家寨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6.57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5、地块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沙岭村,东至:御东花园,南至:现状空地,西至:御河东路,北至:现状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沙岭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13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6、地块六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马家堡村,东至:二机电和现状耕地,南至:现状耕地,西至:现状耕地,北至:文盛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马家堡村、新旺乡新华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大同市供水公司生产调度及水质检验楼。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6.8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7、地块七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沙岭村、西王庄村,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太和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沙岭村、西王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收储。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47.98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8、地块八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西王庄村,东至:规划绿地,南至:开源街,西至:太和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西王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收储。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0.50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9、地块九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西王庄村,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开源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西王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收储。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7.67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10、地块十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东王庄村,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大张高铁,西至:文瀛南路,北至:开源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乡东王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收储。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90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至地块五均为公共停车场用地,地块六为供水公司水质检验楼项目用地,其余为市政府收储用地,均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平城区自然资源局水泊寺国土所、马军营国土所,将会同水泊寺乡、新旺乡和马军营乡三个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述地块涉及权属的各村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水泊寺、新旺和马军营三个国土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执行,如果在此期间省政府公布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则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平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现场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拟征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强
电话:0352-5353155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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